從一家跨國公司的經驗做法,看如何防控重要崗位人員變更的風險
轉載。
程長進
2023年1月15日,盤錦浩業化工有限公司在烷基化裝置水洗罐入口管道帶壓密封作業過程中發生爆炸著火事故,造成13人死亡、35人受傷。根據事故調查報告來看,由于浩業化工欠繳巨額稅款,出現債務危機,且實際控制人涉案在押,為幫助企業在案件審理及整頓期間安全、平穩、有序運營,當地政府經充分協商,組建政府和企業聯合工作組,對浩業化工進行托管,企業相關負責人按職責分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從報告分析來看,企業主要負責人、重要崗位管理人員的變更是引發事故發生的深層原因。
2018年5月12日,上海賽科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公用工程罐區,承包商作業人員在對苯罐進行檢維修作業過程中,苯罐內發生閃爆,造成在該苯罐內進行浮盤拆除作業的6名作業人員死亡。據事故調查報告,上海賽科前身是由英國BP公司、國內一家大型石化企業合資組建,2017年10月英國BP公司完全退出后,在此期間企業經歷了主要負責人與管理層的變更。
以上兩起事故企業的主要負責人與重要崗位的人員變動,是典型的管理變更。兩起事故是典型的因對管理變更不重視、風險管控不當所引發的事故。
筆者曾在一個煤化工基地為企業開展安全生產診斷服務,每月為園區內9家企業開展一次安全績效評估,每當某企業的安全績效出現波動,分析其原因都可能存在不久前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安全總監、重要車間負責人或安全部門負責人等重要崗位上管理人員發生過調整。而從目前國內一些集團公司或企業的管理來看,在人員調整時,常常也是“空降”重要崗位的管理人員。這些重要崗位人員的調整都沒有履行變更,都是“一個會議”或“一紙文件”便決定的人事調整,幾乎沒有對擬調任的人員進行能力上的評估,或者是對其上任后進行系統的風險管控能力的培訓、考核。這樣的調整,輕則引起安全績效出現波動,重則可能會導致事故的發生。 如何做好重要崗位人員調整的變更管理,減少因人員調整導致的安全績效波動,防控因管理變更帶來的風險呢?目前國內還沒有相應的標準規范要求,很多企業也還沒有從事故中汲取教訓,形成管理變更的相關程序,管控相應的風險。下面介紹一家跨國公司在分廠或裝置管理人員調整后,對新領導人所開展的EH&S(環保、健康&安全)入職培訓,以及EH&S審核、風險評估的相關要求,供國內企業調整重要崗位負責人時參考。 一 新領導EH&S入職 培訓、審核的基本原則 一是 分廠或裝置新領導履職上任時,必須確保其了解所管轄裝置涉及的EH&S、過程安全職責與相關安全生產的要求。 二是 由集團編制《新領導EH&S核查清單》,列出新領導任命后90天內應對所管轄裝置的EH&S實施情況開展核查的關鍵事項,從而使新任領導能夠對照這份清單,對EH&S實施情況進行核查,了解裝置的安全風險及管控的措施。 三是 借助EH&S信息系統、電子檔案,并通過與各級人員的溝通交流,確保有效對接、順利完成與前任的工作交接。溝通交流的人員包括:前任分廠或裝置領導、操作人員及設備維護人員、熟悉該分廠或裝置運行情況的同事、熟悉分廠或裝置責任關懷的領導,以及EH&S持續改進領導、車間安全專員、負責該區域及/或工廠的監管專家等。 通過溝通交流,確保新領導明確清楚如下事項: ●即將負責的分廠或裝置在安全文化方面的優勢與不足。 ●經營許可證狀態及相關許可證有效期情況。 ●正在實施的過程安全及EH&S有效性,以及為確保達到內部管理要求而實施的相關調整情況。 ●當前正在實施中的合規計劃及相關事項落實的進展情況、EH&S績效及計劃。 ●了解相關合作伙伴及第三方所提供的EH&S服務情況,了解生產或裝置具體實施的EH&S政策及產品監管要求。 ●了解分廠或裝置所地區對安全生產運行方面的法律體系(包括未包含在本公司范圍內的相關規定)。 ●了解擬任崗位領導職責范圍內所涉及的裝置在最近進行的EH&S外部體系審查中的審查情況。 四是 分廠或裝置新領導在上任后90天內,完成該項審核規定的各項內容,根據新領導審核情況,評估新領導的EH&S履職能力,是否能勝任新的領導崗位,是否有能力管控裝置的風險。 二 EH&S入職 培訓、審核的流程 一是 由分廠或裝置的新領導對照核查表(或類似用途文件)對裝置的EH&S運行績效、發展計劃及存在的問題進行核查。在核查過程中,必要時,可要求其他人員參與。 二是 審核步驟大致按如下順序實施,如果根據進度計劃安排,有必要打亂部分順序時,則可酌情調整。 ●新領導與前任領導碰面,一起核對核查清單中的核查項。 ●新領導與工廠責任關懷領導、EH&S改進領導、區域過程安全技術領導,以及裝置的過程安全技術領導與監管協調領導召開溝通交流會。 ●新領導與EH&S改進領導召開溝通交流會后,要持續跟蹤會議落實。就入場培訓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以及其他進一步的事項展開討論,直至核查清單完成關閉。 三是 新領導通過查看如下事項,對裝置EH&S及過程安全管理體系的運行績效進行核查。 ●組織結構圖:生產、維護、EH&S、技術中心 ●合規計劃(必須包含所有EH&S及過程安全合規計劃) ●變更及調整情況(必須包含所有EH&S及過程安全變更及調整情況) ●EH&S及過程安全自評與外部體系審查結果 ●未遂事件;關鍵技術或設備所發生過程安全事件 ●EH&S計劃及運行效果,包括所有實施的EH&S外部體系審查在內 ●自評計劃與結果;管理體系評審與結果 ●裝置及相關技術的EH&S最佳實踐與經驗總結 ●設備風險評價及風險消減計劃 ●合規活動,包括過去五年內的通報、處罰情況 ●經營許可要求 ●當地法規及產品相關規范方面的培訓情況 三 EH&S入職 培訓、審核的內容 第一部分: 了解相關許可情況 上任后90天內,與監管部門、分廠或裝置人員探討審查裝置所涉及的監管及公司合規的要求,比如:合規事件報告、工廠及設施環保許可、其他適用的環保法規等。 ●評審并了解整個工廠及裝置所涉及的環保許可及證書(空氣許可、廢水許可、填埋許可及特殊許可等)。 ●評審工廠定期報告及許可更新義務履行情況,弄明白由誰負責編制、評審及提交給哪些相關主管部門。 ●弄明白哪些設施與儀表系統是確保滿足法規的關鍵設施與儀表系統,是否執行了相關程序,是否能確保在上述系統臨時無法使用的情況下仍然能夠在許可規定范圍內運行,以及此類設施及儀表的維護情況如何、是否有書面的維護策略文件。 ●分廠或裝置是否應遵循政府特殊情況下所頒布的法令或調查?這些問題是怎么解決的? 第二部分: 了解與人身安全相關的標準及授權情況 在上任后90天內,對所有下屬員工開展一次安全培訓,闡明并強調希望達到的要求,明確相關規定,完善管理體系,確保未來新聘員工能夠接受同樣的培訓。 ●查看涉及人身安全的相關標準執行情況,包括安全作業許可、能量隔離、熱工作業、管線及設備打開、電氣作業、進入受限空間、高處作業、高壓噴水清理及高壓清理標準,針對上述標準的執行情況,查看本公司員工及承包商在現場執行中是否能滿足部門政策及相關適用標準。 ●查看審批授權清單(包括許可任務、能量隔離、熱工作業、掛牌上鎖、電氣作業及高壓噴水清理)。經審核的授權清單是否更新到位?相關培訓及/或部門具體的授權要求是否更新到位且在現場得到貫徹落實? 第三部分: 過程安全審核 本章節所列大部分事項均包含在新領導所要開展的危險化學品及過程危害分析(RC/PHA)評審范圍內,重點是了解過程安全法律要求,如機械完整性、塞維索指令、OSHA的PSM以及EPA的RMP等。新領導應確保在上任后90天內完成此類各項。新領導只有在完成危險化學品及工藝危害分析(RC/PHA)評審工作后,方有權最終批準涉及過程安全/危險化學品潛在危險的變更管理(MOC)。 ●是否每年進行了危險化學品知識培訓?上次培訓日期?(包括是否納入RC/PHA) ●裝置是否需遵循政府過程安全的相關要求?如OSHA的過程安全管理體系、EPA的風險管理計劃、Seveso指令等。如需要的話,需要評審裝置的哪些信息? ●審核工廠的HAZOPs、RC/PHAs、LOPAs、Pre-QRA或QRAs,其中的相關建議措施是否關閉或落實?如果沒有的話,原因是什么?所有建議措施落實的計劃安排情況如何? ●審核以往EH&S外部體系審查情況,如RC/PHA、HAZOPs、加熱爐管理、操作紀律、損失預防原則(LPP)評價等。核實以上體系審查中是否有未解決的事宜。 ●是否所有設備按要求完成登記? ●工藝安全操作規程中是否包含如下內容:RC/PHA的防范措施、保護層設置、應急措施、危險措施,操作規程是否及時更新、通過評審并予以實施。 ●是否就相關裝置設備進行了基于風險的檢測?檢測部位? ●是否按照計劃安排各車間、部門開展裝置定期的隱患排查?各項隱患排查是否形成文件并予以落實? ●是否按期開展了機械完整性檢查(外部及內部檢查)?如果沒有,為什么?已知的機械完整性問題是否妥善解決(如:是否存在壁厚減薄達到最小壁厚規定的設備,或存在檔案登記與當前設施不符的情況)?如果沒有解決,那么計劃如何解決? ●裝置是否實施了LOPA(保護層分析)?是否對LOPA提出的建議措施與保護層編制了落實計劃? ●控制室的工藝警報或誤報數量是否過多?是否制定了控制此類工藝警報或誤報數量的流程? ●所有安全儀表系統(SIS)、基本控制系統(BPCS)及/或關鍵儀表調試及測試程序是否為當前最新程序?相關缺陷不足是否得以整改? 第四部分: 審核團隊構成、優勢及不足 與整個團隊分享你的EH&S理念(有可能的話,在上任第一天進行)。認識團隊成員,了解分廠或裝置的安全文化是如何形成的,評估團隊的構成是否存在重要的不足,是否有必要調整團隊成員。 ●關于安全文化:哪些要素可以繼續發揚?哪些要素需進一步改進調整? ●關于作業流程:哪些環節做得好?哪些需要改進? ●為實現可持續發展的EH&S績效,是否存在明顯的資源問題? ●是否存在有待改變的其他薄弱環節(如潛在的沖突、文化及技術方面的薄弱環節)? 第五部分: 緊急響應及安防審核 明確并指定設施或裝置的緊急響應部門或安防(ES&S)部門的領導負責聯絡專家中心,以獲取應急響應的支持。 ●審核分廠或裝置應急指揮中心響應程序,所涉及的相關職責,在遇到緊急情況時采取的事件管理組織模式以及應急經理與領導的介入流程。 ●審核所在分廠或裝置及人口密集建筑內的所有危害應急計劃。所有書面計劃是否編制到位且具有可執行性?所有裝置及人口密集建筑是否按要求定期實施了演練?裝置及建筑近期是否開展了應急演練?近期是否有演練計劃? ●確保職責劃分明確,危機及公關事件的管理支持到位。 ●確保按照當地法規要求,對所有崗位進行明確的職責劃分,并對所有在崗人員實施培訓。安排所在裝置相關人員進行現場巡查。 ●審查所有危害應急計劃,了解并掌握應急演練的程序與計劃。所有應急計劃應涵蓋火災、有害物料泄漏、設備失效、配電系統失效、爆炸、自然災害或氣候等相關事件、安防相關緊急情況、恐怖襲擊或可疑活動、人員緊急情況、醫療緊急情況、媒體公關、斷電、斷網、停工、腐敗、重大失竊或專屬信息失竊、社會秩序擾亂行為及其他自身所在裝置所涉及的緊急情況的基本計劃與應急響應能力(內部或外部)內容。 ●確定自身所在裝置或裝置內設施是否遵循政府有關安防的適用規定要求。 ●確保裝置采取并實施了多級別安防應急計劃。審核并了解各級計劃的詳細內容以及實施該計劃的流程。 ●確定所在裝置及設施是否已執行了安防工作流程。 ●審核工廠安全隱患排查及安防裝置檢查情況,明確工廠所存在的風險級別(責任關懷級別或政府部門明確的級別),了解相應級別應采取的必要安防體系與工作流程,確保此類體系與流程實施到位。 ●確保所有應急計劃均與危機管理流程及ES&S事件通知流程掛鉤,從而保證及時溝通,提供必要支持。 ●確定自身所在工廠是否已實施了責任關懷安防規范,如果沒有的話,聯絡ES&S專家中心。 第六部門: 評估分廠或裝置EH&S計劃的優勢與不足 ●你認為裝置EH&S管理體系中最具優勢的是哪三個?采取了哪些措施以保證這些優勢? ●你認為裝置EH&S管理體系哪三方面存在差距不足?可采取哪些措施來彌補這些差距與不足? ●外部審查中是否找出重大的不合規問題?如有的話,那么相關措施的落實情況如何? ●最近有關EH&S審查及重大EH&S事件的根本原因調查發現問題的整改措施是否已完成并通過驗收?是否正在進行此類措施落實情況的驗收? ●裝置自評程序的情況如何?通過自評找出哪些改進機會?自評計劃是否編制到位并予以貫徹實施?闡明差距不足及/或改進機會的自評方案是否到位?如未到位的話,自評計劃是否正按規定順利實施中?是否針對明確的差距不足及改進機會進行妥善跟蹤并整改? ●裝置的設備完好性流程的狀態如何?是否按要求執行設備完好性管理?設備完好性管理哪些地方需要改進? ●評估EH&S當前各項目標,以及如何在組織內部拆分細化、落實到人。 ●審核所在工廠具體涉及的EH&S政策,此類政策是否得以全面有效落實?是否存在差距與不足? 第七部分: 工業衛生審核 ●審核并了解分廠或裝置所采用的主要化學品(原材料、中間體、產品及化學添加劑),掌握其具體危害與儲存注意事項。 ●審核并了解危害接觸風險評價工作,掌握自身所在工作場所所涉及的化學、物理、生物的危害,以及相關限值規定的符合情況。 ●審核并了解當前所實施的、旨在管理人工體學、噪音、熱應激、輻射及化學品方面的IH風險管理計劃(通過通風及煙罩計劃)。 ●審核并了解分廠或裝置個人防護裝備(PPE)管理制度及現場對PPE管理制度的遵循情況。 ●審核分廠或裝置內所采用的PPE的情況(如:空氣呼吸器、化學防護服等),PPE所具備的防護性能是否與其在裝置內所應起到的作用相符? ●審核分廠或裝置培訓要求、確保員工及承包商能正確理解并使用PPE。審核培訓要求、工具及流程是否有效,且保持及時更新并予以貫徹落實。 第八部分: 整改落實情況審核 ●通過整改措施數據庫、事件及整改臺賬,審核存在哪些過期未予落實的整改措施、未落實的原因是什么。 ●審核分廠或裝置內平均一項整改措施關閉所花費的時間。對于尚未關閉的措施事項,采取何種跟蹤流程,以便在必要時予以延期。 第九部分: 產品監管要求 ●審核原材料及產品相關監管要求及本地區相關政策要求。 ●了解產品合規方面當前存在的差距與不足,以及整改彌補此類差距不足的相關計劃與時間。 第十部分: 變更管理情況審核 ●審核裝置的變更管理(MOC)政策。了解誰是工廠的變更管理審批人、其是否稱職、相關知識水平是否能滿足。 ●審核臨時變更管理清單,了解變更管理審批及關閉流程。
以上這些內容雖然是這家跨國公司針對分廠或裝置新任領導的,但可以延伸到企業各層級領導、重要崗位人員新上任時應開展的各項培訓、審核等。 一名稱職的新任領導(包括企業各個重要崗位的新任負責人),首先要了解所管轄裝置或崗位的適用許可、人身安全、過程安全、應急與響應、工業衛生、產品監管等相關標準規范與風險管控情況,還要了解團隊構成、優勢及不足。尤其是新領導只有在完成危險化學品及工藝危害分析評審工作后,方有權最終批準涉及過程安全/危險化學品潛在危險的變更管理審批。變更的風險在任何一家企業都是難以接受的,只有對企業涉及危險化學品與過程安全各個方面都了解的人,才能有資格審批變更,管控變更可能帶來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