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企業建設評估技術指南》評估細則
健康企業建設評估技術指南
為科學、有序推進健康企業建設工作,指導各地、各企業開展健康企業建設與評估,全國健康企業建設技術指導單位(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職業衛生與中毒控制所)組織本領域專家,按照《關于開展健康企業建設的通知》(全愛衛辦發〔2019〕3號)和《健康企業建設規范(試行)》的內容與要求編寫了本指南。 各地可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行業分布特點、健康城市建設總體部署和企業員工實際需求等因素,參照本指南制定符合本地區健康企業建設需求的技術評估指標體系和指標評估細則,定期對健康企業建設效果進行評估,不斷完善健康企業建設。 一、 編制依據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新時期愛國衛生工作的意見》《全國愛衛會關于開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鎮建設的指導意見》《關于推進健康企業建設的通知》《健康企業建設規范(試行)》等文件要求,依據我國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標準和已經批準的相關國際公約而編制。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標準今后若有更新,以最新版本為準。 二、 主要內容 01 健康企業建設評估表 根據《健康企業建設規范(試行)》內容,構建具體的健康企業建設評估指標體系,包括基本條件和具體指標兩部分。基本條件為一票否決項,具體指標包括企業通用指標43項(標注“**”號的指標1項,企業內部設置食堂或餐廳的考核適用此項指標)和存在業病危害因素企業特有指標17項(標注為“*”號項),評分采用千分制。 具體評估指標包括一級、二級和三級指標,第三級指標有相應的具體分值及評估方式。一級指標對應“管理制度”、“健康環境”、“健康管理與服務”、“健康文化”4個建設領域;二級和三級指標著眼于我國職業人群的主要健康問題及其影響因素。指標體系構建強調健康企業建設秉持“大衛生、大健康”理念,實施“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堅持“共建共享”,同時強調預防為主,全方位全周期保障職業人群健康。